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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市场:PVC制品的环保与发展

塑料作为低碳时代发展循环经济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现已成为21世纪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之一,塑料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工业。据不完全统 计,2013年中国塑料制品产销量为9500万t,PVC制品占30%。目前,PVC产业在全世界发展迅速,前景广阔,与其他通用树脂相比,更节能、更低 碳。

在全球范围内中国PVC树脂的产能、产量和消费量均第一,但人均消费量发达国家为15~20kg/a,中国为10 kg/a左右,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据预测,未来10年或更长时间内全球PVC需求量每年将以4.1%的速度增长,而中国将成为PVC主要消费国,其表观消费量每年增速达10%~15%。

在塑料工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低碳、环保、节能”亦成为历史进程的同名词。21世纪是崇尚绿色的世纪,尤其是进入2010年之后,全球各种环保法规所规定的诸多非环保物质禁用的时间节点纷纷迫近,新的法规不断出台,尤其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提高了国人对环境问题的认识。

如何让PVC产业持续、健康、高速的发展,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也是永恒的主题。目前工作的重点是:应对国际形势,增强环保意识,关注塑料助剂“环保、安全、多用途与功能化”,充分发挥塑料助剂各种功能,以提高PVC塑料制品的性能,拓展PVC塑料制品的应用领域,增强PVC塑料制品的市场竞争力。当然更需要了解目前欧美各国和中国在塑料添加剂的标准、法律、法规上的差异。

1  禁限用物质法令、法规、标准

1.1  中国

中国禁限用物质法令、法规、标准如下。

 (1) 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2)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等7部委第39号令,2006年2月28日)。

 (3) GB/T 10002.1-2006《给水用硬聚氯乙烯( PVC -U)管材》。

 (4) GB 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

 (5)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6)关于公布硼酸等301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5号)。

 (7)关于批准3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1号)。

 (8)关于N,N-二乙基乙醇胺等258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的公告(2013年第5号)。

 (9)关于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的公告(卫生部等6部委公告,2011年第15号)。

 (10) 2014年9月25日,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修订工作征求意见稿中,允许用于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的添加剂仅为746种,其中可在PVC塑料中应用的助剂种类比例不高,这也间接限制了PVC材料的应用。该标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为2757种,查阅美国同类标准,允许与食品接触的材料为4000多种,包括原材料、间接添加剂和成型品,每年还有近百个新产品。

1.2欧盟

欧盟禁限用物质法规如下。

 (1)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

①RoHS指令,2003年1月。

②2005/618/EC(2005年8月),对2002/95/EC作了补充,明确规定了6种有害物质(铅、汞、镉、+6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的最大限量。

③2011/65/EU(新RoHS指令,2011年6月)。

 (2)报废电子电器设备的指令(2002/96/EC,WEEE指令,2003年2月)。

 (3)玩具安全指令。

①88/378/EEC(1988年3月),其中规定了8种有害物质(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的有毒可溶性萃取物的限量。

②2009/48/EC(2009年6月),其中规定了玩具中不得含有(限量小于100 mg)的55种过敏性香料,另有11种过敏性香料如加入量超过100 mg须标志;还规定了19种物质[铝、锑、砷、钡、硼、镉、铬(Ⅲ)、铬(Ⅵ)、钴、铜、铅、锰、汞、镍、硒、锶、锡、有机锡、锌]的最大迁移量。

(4) PVC环境问题绿皮书。

(5)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和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理事会指令( 76/769/EEC)以及若干修订指令。

①76/769/EEC(1976年7月)。

②79/663.tEEC(三(2,3-二溴雨基)磷酸盐)(1979年7月,76/769/EEC的第1次修订版)。

③83/264/EEC(多溴联苯等)(1983年5月,76/769/EEC酌第4次修订)。

④85/467/EEC(多氯联苯)(1985年10月,76/769/EEC的第6次修订)。

⑤89/677/EEC(有机锡化合物等)(1989年12月,76/769/EEC的第8次修订)。

⑥91/17 3/EEC,(五氯苯酚)(1991年3月.76/769/EEC的第9次修订)。

⑦91/338/EEC(镉)(1991年6月,76/7 69/EEC的第10次修订)。

⑧94/27/EC(镍释放)(1994年6月,76/76 9/EEC的第12次修订)。

⑨1999/51/EC(锡、五氯苯酚、镉)(1994年5月,76/769/EEC附录Ⅰ的第5次适应技术进步)。

⑩2002/61/EC(禁用有害偶氮染料)(2002年7月,76/769/EEC的第19次修订)。

112002/62/EC(有机锡化合物)(2002年7月,76/769/EEC附录Ⅰ的第9次适应技术进步)。   

122003/2/EC(砷)(2003年1月,76/769/EEC的第10次适应技术进步)。

132003/3/EC(禁用蓝色偶氮染料)(2003年1月,76/769/EEC的第12次适应技术进步)。

142003/11/EC(五溴二苯醚和八溴二苯醚)(2003年2月,7 6/76 9/EEC的第24次修订)。

152005/69/EC(填充油和轮胎中的多环芳烃)(2005年11月,76/769/EEC的第27次修订,明确了苯并(a)芘、苯并(e)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荧蒽等8种多环芳烃的最大限量)。

162005/84/EC(玩具和儿童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2005年12月,76/769/EEC的第22次修订)。

172006/122/EC(全氟辛烷磺酸)(2006年12月,76/769/EEC的第30次修订)。

182009/425/EC(有机锡化合物)(2009年5月,为了附录Ⅰ适应技术进步而修订7 6/76 9/EEC)。

1.3  美国

美国禁限用物质法令、法规、标准如下。

 (1)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H.R.4040,2008年8月)。

 2)《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第1版)[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09年8月(纸质材料)]。

(3) AqTM F 963-2011《玩具安全性的消费者安全标准(纸质材料)》。

1.4  日本

日本禁限用物质法令、法规、标准如下。 

 (1)日本食品卫生法。

 (2)日本玩具安全标准ST2002。

 (3)日本玩具原安全标准ST2002更新为ST2012。

2  形势与压力

 (1) 2013年6月3日,环境保护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十二五”期间中国面临的严峻环境形势,环保部重点解决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指出:“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主要体现在中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对环境保护的压力巨大;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还很严重,重化工业等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在工业污染排放中所占比例还很高;电子废物等新的环境问题日益显现;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事故也进入了高发期,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特别强调:“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以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争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这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完善后,首次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认定进行细化:①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将原来规定的“其他危险废物”修改为“其他有害物质”;②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一大特点是首次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了认定,只要环境污染行为达到认定标准,便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无须再根据环境污染造成的结果进行认定。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其中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多种情况均视为犯罪行为。刑法第338条规定,违规排放、倾  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  有毒物质或者其他自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均构  成污染环境罪。为保障法律准确、统一适用,《关于  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0条专门对“有毒物质”的范围和认定标准作出  了明确规定,即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  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  品的物质,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关  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  物质(液体稳定剂中多环芳烃等有机物都在名单  中),灭蚁灵,二恶英以及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  环境的物质都属于有毒物质。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可以看出,国家对于重金属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刑事法律的层面。

 (3)2013年6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对这部已经实施了33年的法律配合形势进行了首次大修。与环境保护法类似,对环境领域另一部重要法律《大气污染防治法》也进行了修改。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在司法系统中具有普遍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势必会推动《环保法》修订更加严格。

 (4)“塑料制品中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议”咨询研究项目经中国科学院化学部常委会批准,以北京化工大学段雪院士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国科学院掌部咨询评议项目,2013年10月任务书批复。项目拟通过对塑料制品中主要有毒和有害物质的来源、中国和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或即将出台的限制或禁止有毒和有害物质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现有替代技术进行调研、梳理和分析,探寻中国主要塑料制品中限制或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基本原则,找出存在的关键问题,并提出应对的策略和保障措施。通过项目研究,拟形成“塑料制品中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议”咨询报告,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布局3个层面对中国主要塑料制品中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战略分析,提出应对的基本原则、关键问题、应对策略和保障措施。该研究将为转变中国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被动应对局面、主动构建自主技术防护体系提供科学技术发展和政策措施建议。

(5) 2014年8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曝光在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

(6) 2014年9月12日,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规院函( 2014) 05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4年版)征求意见稿》内有6个子项目:①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4年新增,40种产品);②重污染工艺与环境友好工艺名录(2014年新增);③污染减排重点环保设备名录(2014年新增);④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4年版,782种产品);⑤重污染工艺与环境友好工艺名录(2014年版);⑥污染减排重点环保设备名录(2014年版)。从第1、第4子项目中可以找到和热稳定剂即与PVC塑料制品相关的产品,第1子项目中,7#,壬基酚及其支链4-壬基酚;26#,PVC人造革;37#,季戊四醇。第4子项目中,53#、54#、55#、56#,铅系列部分;60#,二丁基二月桂酸锡;433#~440#,其他类别的有机锡化合物;397#,Ba( OH)2.xH2O;524#,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PFOS/PFOSF)。

(7)“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已经开始实施。

2014年4月,环保法四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对于老环保法,新环保法整部法律只有2条一个字未改,其余45个条款全部作了修改,此外还新增了23条法律规定。修改幅度之大前所未有,很多被学界力推的铁腕治污的手段也被吸收进法律中。为改变老环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低的局面,新环保法引入了按日计罚、环保部门可以对造成严重污染的设备查封扣押等手段。此外,新环保法还首次提出,对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可以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对构成犯罪的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8)十部委联合公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同时废止。

3  禁限用现状

3.1  国外

美国和日本禁铅快20年了。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于1996年颁布了第96 -150号和第4426号文件,规定从1996年9月起,美国只准许含铅质量分数小于200 x10-6的PVC制品进入市场。加拿大、南美一些国家也已颁布法规(如加拿大卫生部1994-48弓文件)严禁在PVC制品中使用铅系稳定剂。在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已发起了一系列行动,在有关的PVC制品中以钙/锌热稳定剂代替铅系稳定剂,在2005年已将铅系稳定剂的使用量减为1996年使用量的1/3。SONY公司已建立了绿色伙伴体系,并于2002年7月1日开始实施《SS -00259》产品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在塑料制品中含铅质量分数不得高于100 X10-6、含镉质量分数不得高于5×10-6。《SS - 00259》标准是在综合欧盟RoHS及其他环保指令、日本的化学元素限制规定,美国包装材料的重金属规定等一系列环保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其他有害物质的限制标准比RoHS还高。而欧盟PVC行业也于2000年签署自愿承担义务协议,提出了PVC制品全面禁用含铅、镉类热稳定剂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并承诺于2015年底实现。在20世纪90年代,非政府组织和政界呼吁管制PVC,成立ESPA(欧洲稳定剂生产商协会),代表了欧洲超过95%的PVC稳定剂行业成员。

ESPA取得的成就:①2000-2011年在EU-15国(欧盟发起成员国)替换铅,减少82%;2007-2011年在EU-27国(欧盟扩大成员国)替换铅,减少71%;②2001年在EU-15国替换镉;③2007年在EU-27国替换镉。ESPA的目标:2015年底前在EU-27国全部替换铅系热稳定剂。

从目前形势看,2015年底欧盟禁铅后,南美、东南亚、印度、中东、非洲、大洋洲等地基本会同步禁铅。

3.2  中国

(1)2013年7月3日,在青岛召开的会议上各PVC相关制品专委会的秘书长及PVC管道、型材及门窗、板材、片材、薄膜、人造革及发泡制品生产企业的代表提出了以下4个问题:①现在的环保稳定剂,原材料的供应上是否可靠,是否依赖于进口,以及原材料本身是否安全。②铅、镉类产品退出市场后,环保稳定剂在产能上是否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③环保稳定剂在某些制品的加工上遇到的问题如何解决。④从铅盐产品改成环保化产品后,在设备改造上的成本,加工企业难以承受;谁来消化从铅盐稳定剂转化为无铅稳定剂的成本。

针对上述问题给予的回复是:①各类环保稳定剂的全部原料完全可以在中国采购到,也不在环保部负面清单上,性价比远高于进口产品,能满足需求。②以年消耗50万t热稳定剂计算,即使年增长20%左右,都禽旨满足供应。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热稳定剂行业技改投入在60亿元左右,新增产能超过20万t/a。③供需双方的技术人员熟悉和习惯了铅系产品,对环保稳定剂认识不全面,供方未能详尽解答问题,需方只是简单地替代。并非全是非铅产品的自身技术问题,要求非铅产品达到铅系水平而不调整加工工艺和配方甚至改动设备,基本上可能性不大。要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在不断的磨合中解决问题。④美国从20世纪90年代用有机锡成功替代铅镉,欧盟将在2015年底彻底禁铅。有机锡、锌基(钙锌/稀土类)或其他替代产品价格肯定高于铅系产品,但他们并没有在成本上纠结,无毒、无害对环境友好就是成本。

从最新了解到的情况看,替代产品的性价比可以不差于铅系(目前尚不能涵盖整个PVC制品),当然要达到这个水平,需要双方技术人员的深入交流和磨合,更需要需方的容忍和信任。当然这可能不能代表热稳定剂行业的整体水平。

(2)由于全球对塑料制品环保压力的持续高涨,2012年8月15日,热稳定剂行业的骨干企业在江苏溧阳召开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来自25家企业的35位代表,曹俭常务副理事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2013年1月15日,曹俭常务副理事长召集助剂专委会、管道专委会、型材专委会在广东产品质量篮督检验研究院召开了由热稳定剂生产企业、管道生产企业、型材生产企业和研究检测机构参加的“替代含铅热稳定剂生产应用专题研讨会”。这两次会议对推动PVC塑料制品的环保化进程起了关键作用,尤其是2013年1月15日广州会议后,中国一线的PVC制品生产企业在铅/镉替代上加大、加快步伐,促使热稳定剂行业朝着无毒、环保、高效方面转向,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品结构日益优化,产品性能不断提升。2013年环保型热稳定剂的产量、品种比2012年有较大增长,推广应用进程加快。而2013年7月3日青岛会议后,中国PVC制品生产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提高了对禁铅、对环保工作的重视;进入2014年后,可以用理性、审慎、积极而又稳重地推进来描述。

(3)目前已有数十家专业的环保稳定剂生产公司,他们的产品性价比已为用户所接受。当然,迄今为止,也没有任何一家外资品牌的产品能在任何工艺条件、所有制品加工上完全替代铅、镉产品;同时应该看到,复合铅产品在应用中也有死角,如透明性、特效的热稳定性等。时至今日很难找到一种十全十美的热稳定剂,配方的设计者只能根据加工制品的具体要求,如户内用、户外用、高温用、低温用、是否透明、是否无每等,纠对主要用途选用热稳定剂。

一线品牌稳定剂生产公司目前都在积极全方位出击,引进人才自主研发、引进技术共同开发、合资合作共享市场,但仍有部分企业对此不以为然。

 (4)2013年7月3日,青岛会议向全行业发出了“关于推进PVC制品环保化生产的倡议书”,提出争取在2015年实现30% PVC产品不使用含铅、镉类重金属的热稳定剂;2018年实现70%~80%PVC产品不使用含铅、镉类重金属的热稳定剂;到2020年末,在PVC产品中完全不使用含铅、镉类重金属热稳定剂。

4  PVC全球产能和消耗量

据美国Noant化学系统公司统计,2004年全球  PVC树脂生产企业160多家,产能3 380万t/a,按  地区产能分布为:北美852万t/a,南美142万t/a.  西欧640万t/a,东欧129万t/a,中东/非洲137万  t/a,亚太1 480万t/a。2007年全球PVC树脂市场  总需求达到3 450万t/a,产能超过3 800万t/a;到  2010年产能突破4 000万t/a。2013年全球PVC树  脂市场总需求超过4 000万t,而到2013年底中国  PVC树指产能已突破2 000万t/a,消耗量超过  1 300万t/a。

中国PVC产能已占全球产能50%以上,但消耗量只占到全球30%左右,这是不够理想的。这不仅是产能过剩的问题,也折射中国塑料制品新品种、新用途、新领域的开发创新不足、滞后,当然也暴露出中国设备制造和助剂研发创新能力的不足和差距。

(1)硬制品。

硬质PVC塑料制品以管材、异型材、板材等为主,约占整个PVC树脂总消耗量的50%以上。

①管道。

近年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和工业等行业对塑料管道的需求不断加大,拉动了中国塑料管道行业的高速发展,中国成为全球塑料管道生产量、应用量最大的国家。目前中国已建立了以PVC、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材料为主的塑料管道加工产业,塑料管道已普及应用到建筑给排水和供暖、市政供水和排水、城镇中低压燃气输送、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沼气输送、农业灌排、通讯业、渔业、运输业、化工、电力、矿山、汽车制造、造船、海水淡化等诸多领域。目前中国较大规模的塑料管道生产企业在3000家以上,生产毙力超过1 500万t/a,其中,生产能力1万t/a以上的企业约为300家,前20位塑料管道生产企业的销售量已达到行业总量的40%以上。2012年、产销量为1 100万t,2013年产销量为1 210万t。

目前塑料管道中绝大部分为PVC-U,约占55%(资料显示到2013年底,美国PVC材料占75%以上)。最新的一项研究称:通过对全球使用中的PVC管道的挖掘和测试,PVC管道的可靠服务寿命超过100年,北美研究表明100年只是保守估计。该项研究作者称,这一数字比某些管道专家提出的时间长1倍。犹他州大学地下结构试验室的研究人员已对所有类型的管道进行了长达50年的分析和测试。他们发布的研究报告以过去的挖掘报告、新质量测试的结果以及生命周期成本分析为依据。

②异型材。

目前中国PVC异型材生产能力在800万~830万t/a,2013年产销量约为550万t,与2012年同期相比,产销量下降6.5%。

2013年,中国门窗用PVC异型材产量约320万t(统计到的企业总量),各类塑料异型材总产量500万t以上;2013年PVC异型材出口量约8万t。    2013年,中国塑料门窗销量约3.5亿m2,主要用于新建住宅建筑和既有住宅门窗改造等,占当年中国门窗总消耗量酌43%~45%,而欧美的同期数据为90%左右。

③硬质PVC发泡及塑木制品。

2013年,硬质发泡制品产能约70万t/a,产量约55万t。PVC发泡产品是木材的最佳替代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具制造、车用内饰材料、广告材料等行业。因此发展PVC发泡制品替代木材发展前景广阔,重点包括在室内外装饰装修领域的应用等。从发达国家PVC发泡制品发展来看,PVC发泡配方主要朝着无铅化发展,工艺方式主要朝着共挤及微孔发泡方向发展。结合中国国情及行业发展的实际现状,应重点发展无铅化产品及节能微孔发泡产品(如钙锌配方、硬质PVC低发泡建筑模板)。

欧美国家室外家具、花园道路(船甲板)等室外休闲用品从早年的PE回收料制品正转向使用PVC材料,外墙装饰用挂牌也从木材改用塑料制品。而这个转变都针对硬质PVC发泡及塑木制品,发展迅速,市场前景远大。

(2)软制品。

软质PVC塑料制品品种繁名,相略可分为薄膜、人造革、电线电缆、日常用品及其他小产品,约占整个PVC消耗量的45%;以2013年测算,约消耗PVC树脂580力t。从日常消耗和技术进步来看,软质制品所占PVC树脂消耗比例不会持续下降,欧美等国的发展趋势也论证了中国达10多年的走势。随着加工工艺的进步和技术的突破,软质PVC塑料制品将渗透进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

5 PVC塑料制品的发展前景

PVC工业的发展曾因其可能对环境和健康有严重危害而受到影响。但是,近年来的大量调查研究表明,PVC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如二恶英、酸雨、重金属及DOP对环境及荷尔蒙的危害)并没有像曾经指出的那么严重,而更客观的情况可能是,PVC实际上比其他替代物对环境和健康更无害。

苏格兰爱丁堡地球生态协会已指出,大气层中仅3%的氯化氢是由现代焚烧炉焚烧PVC废弃物形成的,由它所形成的酸雨量不到总酸雨量的0.2%。实际上,大气层中93%的氯化氢是由煤炭燃烧产生的,而且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其实是由传统的燃料燃烧(如汽车尾气、燃煤尾气等)产生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所致,而不是氯化氢所致。

美国纽约政府能源和发展局通过焚烧试验发现,城市固体垃圾中PVC废弃物含量与二恶英的形成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

欧洲乙烯制品委员会的试验研究证明,废弃PVC制品不容易分解,即便有一定数量的增塑剂和稳定剂能释放到土壤中,但其释放量极有限,对环境不会造成危害。研究结果还证明,在土壤中发现的氯乙烯不是由PVC分解产生的。因此,难分解的废弃PVC制品完全可以和其他固体垃圾一起进行掩埋处理而无害于环境。

欧美对PVC态度的转变固然归功于科学家的研究结果,但更多的还是企业对环保的重视,行业的自律,和在生产制造环节、使用废弃环节、对废弃物处理环节的全过程中的科学的态度、合理认真的工作结果。应使消费者、政府重新认识PVC,认识到PVC完全应该作为环境友好材料在21世纪再度兴起,从欧美各国进入新世纪十多年来对PVC塑料制品的消耗增长率来看这是不争的事实。当然也应该看到正是在日趋严格、完善的环保要求下,才能开发出更科学、更合理、更经济、更贴近人们生活的可以替代任何天然材料的塑料制品,才能使PVC塑料得到一个宽松的发展空间和增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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